剩食跟廚餘有什麼不同呢?我們可以用「還能不能吃」這種簡單的方式來區分。「剩食」是指已過了賞味期限,但未過保存期限、賣相不佳、商家貼錯標籤或包裝出錯導致無法販賣但仍可食用的食材;而「廚餘」則為丟棄之生、熟食物及其殘渣,像是不可再食用的果皮等。兩者最大的不同點在於,「剩食」為仍然可食用,卻被人們丟棄的食物。
目前尚未有法律規範如何處理「剩食」,不過已有民間團體發起「惜食計畫」,例如推動食物銀行、將剩食轉贈給需要的人或也有越來越多商家設立「惜福專區」,以較便宜的價格出售即期食品,達到續食的目標。
降低剩食的根本源頭在於減少食物資源的浪費,當我們在丟棄食物時,是否有想過世界上仍有其他人正在承受飢餓之苦?餐廳在製作餐點時,也可利用不同的手法將食材的廢棄率降到最低。除了烹調過程的流失,平時在採購時我們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量購買、選擇當季的農作物或是將未煮完或未食用完的食材妥善保存,這些都是避免食物浪費導致剩食產生的好方法。若人人都能更珍惜食物,就能避免食物進入垃圾回收系統,而無法發揮食物本身的價值。